首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