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202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各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应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处置职责分工,成立相应的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辖内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