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结构清晰、文字准确、表述严谨、通俗易懂;

要素完整,不失公平,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保险费率按照风险损失原则科学合理厘定,不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或者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保险费率可以上下浮动的,应当明确保险费率调整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