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申请核准法律责任人,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资格审核申请表;

拟任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复印件;

拟任人学历证明和专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国内保险或者法律从业经历;

本公司任职情况说明;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