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属于公司正式员工,且在公司内担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或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者有其他经历足以证明其具备良好法律专业能力;

具备连续三年以上国内保险或者法律从业经验;

过去二年内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未受过刑事处罚;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