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保险公司报送审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文件;

审批表一式两份;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文本;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说明材料,包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主要特点、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分析;

精算责任人签署的保险费率精算报告,包括精算假设、方法、公式和测算过程;

精算责任人声明书;

法律责任人声明书;

符合格式要求的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本;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