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分公司,是指财产保险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前两款所指保险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分公司。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