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已获得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停办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应当自停办业务之日前30个工作日由其总行向所在地外汇分局提交《银行停办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见附表2)履行停办备案手续。外汇分局按照第六条程序分别通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