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201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外汇分局应自申请银行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银行情况书面通知当地直属海关,同时抄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及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当地直属海关收到外汇分局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转报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