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工程管理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开展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工作。

针对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存在的缺陷或损坏,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开展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维修,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定期检修。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重大维修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