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调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检查与维修养护 第三十六条 调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检查与维修养护 第三十六条 遭遇洪水、地震、台风、风暴潮、极端气温等自然灾害,发现重大隐患或发生重大险情,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别检查,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