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调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监测与信息化 第十六条 调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监测与信息化 第十六条 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对调水水质、水生态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发现调水水质未达到设计水质要求的,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