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试点红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存在股东投票权差异、企业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应当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在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发行文件显要位置充分、详细披露相关情况,特别是风险、公司治理等信息,以及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存在投票权差异的,相关安排应当符合拟上市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明确维持特殊投票权的前提条件,特殊投票权不得随相关股份的转让而转让,以及除境内公开发行前公司章程已有合理规定外,境内公开发行后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高特殊投票权股份的数量及其代表投票权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