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第三章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招标的目标; 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