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二、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警察依据下列标准评定授予警衔: (四)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四) 二、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警察依据下列标准评定授予警衔: (四) 助教、研究实习员、助理工程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六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