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202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的,应当予以清理,并在专项说明中详细说明清理情况。

不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的,离职人员应当出具不存在不当入股情形的承诺,作为专项说明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