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2024年) 第三条 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202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第二条所称不当入股情形包括: 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 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 入股过程存在价格不公允等利益输送情形; 通过代持方式入股; 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 其他不当入股情形。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