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202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第二条所称不当入股情形包括:

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

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

入股过程存在价格不公允等利益输送情形;

通过代持方式入股;

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

其他不当入股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