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2015年) 八、
八、 严格发审委工作纪律,强化发审委工作监督
严格执行发审委委员与其所在单位业务脱钩制度,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委员身份有利益冲突的商业活动。加强发审委委员和发审会审核工作管理,委员应紧密围绕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工作底稿应当写明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有明确意见,表决意见应当与工作底稿一致,否决企业发行申请应当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发审委委员是否遵守回避制度、是否利用发审委委员身份开展商业活动、是否滥用表决权、表决理由是否正当合理、表决意见是否与工作底稿一致等进行监督检查。涉嫌违反工作纪律的,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