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加强发行审核工作人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2015年) 4.

4. 持有发审委委员所在基金管理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等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