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章 风险防范和交收违约处理 第三节 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交收的违约处理 第七十七条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十七条 第七章 风险防范和交收违约处理 第三节 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交收的违约处理 第七十七条 没有取得结算参与人资格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结算权利义务关系,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