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直接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也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代为办理。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遵循方便投资者和优化配置账户资源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