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202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办公室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申请材料后,应当抄送调查部门;如果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还应当抄送审理部门。

办公室经审核认为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认为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补正的内容。

办公室可以就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当事人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