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七十二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十二条 第八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七十二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对发生延期兑付、投资标的重大违约等风险事件的处理原则、方案等作出明确规定。出现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