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业务主体 第十五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业务主体 第十五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自行办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登记、估值、核算,也可以委托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