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22年) 第二十一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2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负有管理责任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采取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