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 第二十五条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 第二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查阅申请人以及申请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当事人的诚信档案,对其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在履行登记、备案、注册、会员批准等工作职责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