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 第二十四条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 第二十四条 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人以及申请事项涉及的有关当事人应当书面承诺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诚信合法地参与证券期货市场活动。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