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核心机构、经营机构和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相关信息和数据,确保有关信息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