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对本机构和本机构运营平台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发布传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积极消除负面影响,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