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 第三章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反洗钱义务 第十二条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反洗钱义务 第十二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建立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并报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应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