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履行以下反洗钱工作职责:

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制定和修改行业反洗钱相关工作指引;

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定期向证监会报送协会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及时报告相关重大事件;

组织会员单位研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相关问题;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