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中国证监会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业务监管部门依照职责范围对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的信息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派出机构根据授权对辖区内经营机构的信息安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