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六十五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十五条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六十五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开户资料和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