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五十七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销售业务规范 第五十七条 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应当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注重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