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基金代销机构 第七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基金代销机构 第七条 基金销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