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九条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