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受让、认购股权等方式控股子公司的,适用本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