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2号)、《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5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2013) 第四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