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境内商业银行及依法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银行在内地设立的分行,参照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