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托管职责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托管职责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基金托管规模、产品类别、服务内容、业务处理难易程度等因素,与基金管理人协商确定基金托管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方法。 基金托管费用的计提方式和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明确列示。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