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管理和执业行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