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二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未采用自行销售方式或者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应当采用代销方式。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采用自行销售方式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