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六十五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十五条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六十五条 询价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将其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 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最近12个月内因违反相关监管要求被监管谈话3次以上; 未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