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询价与定价 第九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询价与定价 第九条 主承销商应当在询价时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发行人、主承销商和询价对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内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