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证券发售 第三十七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证券发售 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对象及其数量的选择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