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保荐业务规程 第四十六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保荐业务规程 第四十六条 保荐机构应当指定二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一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专项授权书,并确保保荐机构有关部门和人员有效分工协作。保荐机构可以指定一名项目协办人。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