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保荐业务资格。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机构不得从事保荐业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