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八条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八条 申请高管任职资格,应当由任职1年以上的2名现任高管人员予以推荐,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