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