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四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六十一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第六十一条 第四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六十一条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代理推广机构应当建立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系统,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供技术保障。 第六十条 目录 第五章